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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5-30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“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”的要求,现启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高层次评审专家的遴选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如下:

一、评审专家标准

(一)政治标准

爱党报国、敬业奉献、胸怀祖国、服务人民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(二)学风道德

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,精益求精、崇尚质量、追求卓越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守科研伦理,作风严谨、品行端正、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,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。

(三)工程能力水平

1.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,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,且取得重大成果。

2.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:

(1)作为负责人,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、重大装备制造、“卡脖子”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重大发明创造、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。

(2)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(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)。

(3)国际(国家)标准的主要完成人,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,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。

(4)担任全国学会、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,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。

(5)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。

(6)拥有重要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成果。

(四)年龄和身体情况

1.年龄不超过65周岁(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2.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,身体健康,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各会员单位可分别推荐本行业领域专家不超过2名。

三、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

完成系统推荐提名后,将由中国科协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,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“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”。入选专家享有如下权利、履行如下义务:

(一)权利

通过随机抽取方式,参与中国科协和科技人才奖项评审、项目成果评价、科技奖励评审等活动。获得电子聘书,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“唯一”身份证和荣誉标识。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,获取劳务报酬等。

(二)义务

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。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。不得泄露评审内容、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。严格履行回避要求,独立开展评审工作。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。

四、工作流程

为减轻推荐单位、专家负担,推荐工作采取“无纸化”模式。具体流程如下:

(一)请各推荐单位联系人对本单位推荐专家对专家信息的真实性、工程能力水平、学风道德等进行审核后,填写《评审专家信息表》(见附件1),于2023年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:13811445560@139.com。

(二)完成信息审核后,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;确定推荐名单后将联系推荐单位联系人进行“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”提名工作。

(三)专家登录“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”注册系统后,在线填写个人简要情况、工程能力水平等基本信息,在线提交。

联系人:曹林

电话:010-59517900,13811445560

附件:评审专家信息表


2023年5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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