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第十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批准的活动计划,“2021年科学技术奖评审会议”于2021年12月16日在北京召开。按照《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形式审查、专业评审、综合评审等程序,评审出拟奖项目96项。其中,技术发明二等奖 3 项,科技进步一等奖 15 项,科技进步二等奖 35 项,科技进步三等奖 43 项。
现予以公告,并征求异议。
1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为异议期。在异议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布项目的内容真实性、成果权属、获奖资格、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问题提出异议。匿名的异议、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;对奖励等级的异议不属于异议范围。
2、对公布项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需填写《科学技术奖异议书》(简称《异议书》,由www.iqwwp.com下载)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《异议书》及相关材料应于异议期内报奖励办公室(简称学会奖励办)一式一份。
3、拟奖项目名称、主要完成单位名称及主要完成人姓名,属于录入错误的,可直接填写异议书,报学会奖励办进行更正。
4、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单及排序与公布内容不一致的,重新填写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首页和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各一式一份,与《异议书》一起,经单位盖章后报学会奖励办。
5、本次公布的项目,仅供征求异议使用,不能作为授奖凭证。最终授奖项目及奖励等级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后正式公布。
联系人:赵玫佳 电话010-59518183 传真010-59517928
附件1:2021年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汇总表
2:科技奖异议书
2021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