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推动船舶与海工领域团体标准发展,根据《标准制定管理办法》,按照学会标准化工作计划,开展第九批团体标准立项工作。学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了立项投票,现确定《船用设备智能集成与远程运维标准通则》等15项标准(详见附件),进入学会第九批团体标准立项程序,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,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。
本批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7天(2022年6月8日-2022年6月14日)。公示期内,如果任何个人、单位对上述所申请立项的标准有任何异议或者建议,请来函说明。
联系人:王硕
电话:021-54529704-5222
传真:021-64319001
邮箱:csic_src@vip.163.com
附件1:立项公示标准清单
2:15项标准立项申请书
2022年6月8日
附件1:
立项公示标准清单
序号 | 标准名称 |
1 | 船用设备智能集成与远程运维标准通则 |
2 | 船用设备标识编码原则 |
3 | 船用配套设备智能集成可靠性设计通则 |
4 | 船用设备智能集成原则与要求 |
5 | 船用配套设备信息集成平台通用技术要求 |
6 | 船用设备远程运维设备接入规范 |
7 | 船用设备远程运维技术规范 |
8 | 船用设备智能运维通用技术要求,第1部分:状态监测 |
9 | 船用设备智能运维通用技术要求,第2部分:健康管理 |
10 | 船用设备智能运维通用技术要求,第3部分:视情维护 |
11 | 船用设备智能运维通用技术要求,第4部分:虚拟运维 |
12 | 船用设备智能运维模型技术要求,第1部分:健康状态 |
13 | 船用设备智能运维模型技术要求,第2部分:故障诊断与预测 |
14 | 船用设备远程运维数据管理规范 |
15 | 船用设备智能集成与运维知识库建设规范 |